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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360航空貨運
貨物托運須知
1、托運貨物憑本人居民身份證或其它有效證件,承運人要求出具單位介紹信或其它有效證明時,托運人應予以提供,托運國家限制運輸的貨物時,應隨附國家有關部門出具的準許運輸的有效憑證。
2、托運人在托運貨物中嚴禁夾帶禁止運輸或限制運輸的物品、危險品、貴重物品、保密文件和資料等。
3、托運人填寫貨物托運書時詳細填寫托運人、收貨人的具體單位或者個人的全稱及詳細地址、電話、郵政編碼和其它相關內容。
4、貨物包裝要堅固、完好、輕便、保證貨物在運輸過程中,不損壞、散失、滲漏,不致損壞和污染飛機設備或其它物品。托運人應當根據貨物的性質、重量、運輸環(huán)境條件和承運人的要求,采用適當的內外包裝材料和包裝形式妥善包裝。精密易碎、怕震怕壓、不可倒置的貨物,必須有相應的防止貨運損壞包裝措施,嚴禁使用草袋包裝或草繩捆扎。
5、托運人應在每件貨物包裝上標明出發(fā)站、到達站和托運人、收貨人的單位、姓名及詳細地址電話。
6、每件貨物的重量,一般不超過80公斤,體積一般不超過40*60*100CM。
7、每件貨物的長、寬、高之和不得少于50CM。
8、每公斤貨物的體積超過6000立方厘米的為輕泡貨物,輕泡貨物為每6000立方厘米折合1公斤計算。
備注:
1.特殊貨物、急件運價按照民航局51號文件N150%執(zhí)行
2.急件是指航班起飛前2個小時之內到達貨站的貨物。
3.燃油附加費:0.2元/公斤,最低收費1元;機場貨物操作費用(托運人自付)
4.如貨物計費重量達不到最低收費,則按最低收費收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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